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信息 - 我52歲再婚,現在第二任妻子已經去世。我應該找誰來撫養我的孩子和繼子?

我52歲再婚,現在第二任妻子已經去世。我應該找誰來撫養我的孩子和繼子?

妳覺得妳能找到誰來養老?

妳拋棄丈夫和孩子已經20多年了,在那裏過得很好。就因為我老公死了,妳想回去有意義嗎?

妳改變了妳的婚姻,和妳老公的孩子相比,他們都是成年人了。之所以能住在那裏,是因為老人感受到了壹種激情。至於孩子,都是成年人了。第壹,他們不需要妳的鼻子去拉屎,第二,他們不需要任何經濟援助。他們能容忍妳是因為他父親的面子。人們把茶放在冷的地方是正常的。

所以前夫的孩子和前夫的孩子不要妳很正常。這可能會讓妳難過。但這是顯而易見的事實。它在這裏。委屈也沒用。她們比妳更委屈,尤其是前夫的孩子。

我感覺妳說的兩條路線都不可取。不要指望妳的前夫或者妳的stephusband的孩子會支持妳。自力更生是最好的,有壹房半容納妳是妳的榮幸。

現在離婚率這麽高。奉勸那些沒有經濟實力輕易離婚的人好好想想。不要拋棄自己的孩子;不要輕易為別人拉犁。否則,結局會很糟糕。記住。

我和愛人結婚的時候,他的生父已經去世了,我也沒見過他。婆婆又嫁給了張叔。

雙方都有孩子,只有過年的時候我們才回家團聚。大家在壹起都很客氣,幾十年都沒什麽事。

婆婆跟著張大爺生活了幾十年,真的很辛苦。她出嫁的時候,張叔家的三個孩子都比我們小。最小的才7歲,第二個9歲,最大的12歲。張叔家的孩子都是當地名利雙收養大的,可妳可知道他們的母親有多辛苦。她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了張叔的孩子身上,怕別人說三道四,盡量對張叔的孩子好。就這樣,她全身心地把三個孩子拉扯大,和張叔壹起嫁了出去。後來我媽親自把三家的孫子孫女從小養到大。我婆婆沒有照顧過我們的任何壹個孫子孫女。

2007年,張叔生病,婆婆照顧了壹年多。他們的孩子只是去見每個照顧他父親的人。這裏有很多故事。簡而言之,富人家庭的孩子和窮人家庭的孩子處理事情的方式不同。

張叔去世後,婆婆在那房子裏只住了壹個星期,張叔的小兒子就搬了家。

我們二話沒說就把婆婆接了回去。有時候和婆婆聊天,她覺得對不起自己的孫子孫女。人這壹生都要經歷,主要是遇到問題,要用簡單的思維去處理,用平常心去對待。得失不是很重要,人好就好。

最後我的結論是,妳最好找自己的孩子養老,這樣大家都會好的!

我想妳是52歲再婚的,和第二任妻子在壹起21年了。對於妳的繼子來說,妳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但是妳該找誰養老呢?從法律上講,當然應該是妳自己的孩子。首先,妳有養老金嗎?和前妻在壹起二十多年,有沒有給妳留下房產或者養老金?存款?還有妳有自己原來的房子嗎?綜上所述,妳有錢過河嗎?養老金?養老錢?這是養老的前提。我身邊有個例子,可以給妳壹點建議。但是,妳壹定要轉變觀念,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因為妳才73,妳想和妳的孩子壹起生活。這個想法應該盡快打消。我先說說原因:

妳再婚20多年了,52歲是個好年齡。那麽再婚20多年後妳最照顧誰,當然是妳的前妻。妳替誰帶孩子?妳自己和妳的繼子哪個對妳更有利?妳和妳的兩個孩子誰更親?妳幫助誰更多?主要原因是妳和妳的孩子和繼子之間有代溝,在壹起容易產生矛盾。所以妳現在要改變養兒防老的觀念,那妳怎麽養老呢?這裏有幾個小例子,看看能不能幫到妳:

壹、在家自理,73自理還可以。

我同學的媽媽再婚的時候和妳差不多大,只不過她已經84歲了。妻子兩年前去世,有2000元左右的撫恤金。她的繼子女給了她父親65,438+000平米的房子,外加存款和養老金。她老婆走的時候拿了5萬,她覺得應該拿。繼子說:妳照顧了我爸30年,妳活該。

現在,媽媽嫌房子太大,住在女兒附近的小房子裏。她自己住,身體很好,會玩手機。女兒在外面開餃子店,她也去幫忙。她只有壹個兒子。她以前反對母親結婚,接觸不多。現在她明白了。女兒也帶著她四處逛,她每天都過得很開心,性格也很爽朗。

如果妳能自己照顧自己,有房子自己住。我媽82歲了,不去誰家,自己照顧自己。我女兒將和她奶奶住壹晚。不要打擾妳的孩子,而是和他們壹起生活。自我保健是最好的選擇。因為現在老人都喜歡壹個人住。妳已經離開妳的孩子20年了。如果妳們住在同壹個城市,相處得很好,也就是說,要多走動走動。妳和妳的繼子女關系很好。為什麽要帶著兩個孩子生活?尤其是繼子女,妳覺得妳去別人家養老合理嗎?還是應該分?如果他們能出點錢,那就是理解。如果孩子條件好,有社保,多交朋友,多和他們壹起旅遊。

居家自理是妳最好的選擇。不管我身邊的老人遇到什麽情況,90%以上的老人都是自己在家照顧自己。特殊情況下的隨訪。

第二,回子女家輪流入住養老。

我媽在鄉下有個老鄉。70歲的她和壹個異地老人住在壹起,已經7、8年沒有辦證了。妻子走後,繼子說:如果妳不想回老家,我們也會照顧妳,給妳電話費。因為妳和妳父親也沒領證。如果妳回家,我給妳1,000元回去花錢。因為她有七個孩子。她選擇回家,原來房子的女兒已經被翻了。她也78歲了,身體很好。孩子們輪流上課。如果她有房子,她會自己住。

另壹個同學的父親是退休教師,和前妻在壹起12年,繼母在鄉下。因為養老金和後媽發生糾紛,法律最終調解此事,斷了情分。

第三,如果妳只是不想做飯,那就去養老院。

這是最後的選擇,去縣公立養老院,價格不貴,條件也不錯。

第四,找壹個合適的伴侶。

我媽是鄰居,1980年找了個後妻,每天壹起去散步。現在已經7、8年了。這是個笑話。

妳該找誰養老?妳應該為自己辯護。因為,雖然妳52歲再婚了,但是妳自己撫養自己的孩子。自然要找自己的子女養老,用什麽方式養老。妳和女人談判。反正妳想和妳的孩子住在壹起。這不是最好的選擇,而且有很多麻煩和矛盾,因為他們不願意。妳找繼子,他們不負責,也許妳照顧他們,那要看情分。我絕對不可能讓他們養,想壹起生活。因為人家不願意。如果妳善良感恩,給妳點生活費也不錯。

首先妳要冷靜下來,坐下來和孩子協商。然後問問妳的繼子女,他們會不會因為妳照顧他們的父親20多年而想念妳,給妳壹些愛。妳沒有退休金,是嗎?因為,無論婚姻如何變化,養老觀念都不會改變。不過河怎麽養老?子女生活不易,養老不能全靠子女,早就要規劃好了。我不知道妳的計劃是什麽。現在計劃太晚了。

如果雙方子女都願意出壹些生活費,那就是孝順。但是妳要知道,孩子是主要的,繼子女是互相依賴的。我朋友的父親和繼母30年來壹直關系很好。因為她的繼母對她的父親很好。他們的兄弟姐妹把她當成自己的母親,永遠不會忘記她。如果妳的繼子女給妳壹些生活費,妳就應該滿足了。妳應該讓他們照顧妳,除非妳做出了很大的貢獻,付出了,貢獻了。然後妳不可能和別人壹起生活,主要是妳還有孩子。如果妳沒有自己的孩子,妳真的有繼子來養妳。

先平衡心態照顧好自己,在養老院照顧不了自己。不想生兩個孩子,自己的孩子都不願意?妳還期待繼子嗎?妳為那個孩子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他們要出生活費,要租房子,不要和他們合租。矛盾大了,剩下的情緒也就淡了。要和他們協調,老人獨居是最可行的。如果他們關心妳,他們可能會經常來看妳,幫助妳生活和旅行。我太舒服了,不打擾孩子,矛盾也少了。孩子舍不得,同居矛盾多。妳先找到妳的孩子,知道他們的想法,問他們怎麽辦。不是妳想和誰壹起生活。妳了解妳的孩子嗎?20年後妳們有多在乎對方?妳和不是妳親生的繼子是什麽關系?養老不是妳能決定的。妳想和誰壹起過都可以。如果妳的孩子心存感激,妳不用提,他們會自己安排的。現在有房就可以自己住了。妳每個月和孩子協調要花多少錢?這是國王。不能動。是養老院嗎?還是雇個保姆?費用從哪裏來?這是最後壹句話。

我已經60歲了,看看我的寶貝女兒就知道了。我能自理,能養老,但不能請保姆,不能去養老院。不會打擾孩子,去女兒家養老。現在街上有很多老人,他們中的壹些人和他們的孩子住在壹起。大部分還是充分發揮余熱,送孫子照顧孩子。

只要孩子的家庭穩定,就不要打亂平衡。子女懂得感恩,並為此付出,才是孝順。只有改變舊觀念,生活才能順利。如果靠自己養老,煩惱會少壹些。

李阿姨被繼子送回老家了!可悲的是,老弱病殘無人贍養!李大媽贍養案經過村委會多次調解終於塵埃落定!今天,在鄉政法委的主持下,李阿姨和孩子在調解書上簽了字,按了手印...

李阿姨是金鳳鎮何琳村人。46歲時,她的丈夫劉敏死於壹場酒後車禍。守寡壹年後,她不顧已婚子女的強烈反對,沒有帶孫子。她帶著自己的積蓄,毅然嫁給了三江鎮的“陳蜂後”(外號,蜜商)!她宣稱:“壹代不管二代,我養妳,我自己的孩子自己照顧自己”!

這個陳皇後是個亡妻。她是壹個瀟灑的人,和母親壹起在老人的街邊小店做生意。她唯壹的兒子已經結婚,有孩子和她69歲的祖母住在壹起,祖母幫助撫養她的曾孫...壹個是風韻猶存的半老村婦,壹個是單身兩年的中年男人。他們如魚得水,做著小生意,過著幸福的生活...

可能是小生命過得太滋潤了吧。60歲之前,李阿姨得了高血壓,蜂後陳也有“三高”!陳皇後64歲時,癌癥不請自來,到華西醫院做手術。經過壹些化療和放療後,她被轉移到縣醫院進行藥物治療。三年後,她花光了所有的積蓄...以至於李阿姨連買養老保險的錢都沒有...她不得不做點小生意,壹邊養著生活,壹邊攢養老錢。至於她家鄉的孩子,她早已失去了聯系...

三年後的壹天,鄰居見她過了8點還沒開門擺攤,就請警察鎖匠撬門進來...她中風了,躺在地板上,不能說話...繼子帶她去醫院,交了5000塊錢,她也不搭理...幸運的是,在鄰居阿姨的幫助下,半個月後她左腳跛行出院...

不能做生意!繼子有錢,她就去找繼子養老。繼子回答她,“妳沒有撫養我的孩子,我也沒有責任為妳養老”!她很生氣,所以回家了。“這裏的港口不錯,兩家店鋪價值幾十萬。我把他們賣給了養老院,住在那裏!”

有壹個買家,但是當她去找繼子要房產證的時候,繼子回答她:“店鋪不關妳的事。房產證上寫著爺爺奶奶的名字。爺爺去世前,帶著奶奶去做公證,把店給了我。爸爸知道這個,妳去問奶奶!”

她很生氣。我和陳皇後結婚20年,卻得不到我的那份,所以大吵了壹架...110來了,街長來了!繼子拿出公證書,89歲的奶奶拄著拐杖前來作證...這家店真的和她壹點關系都沒有!壹年後,老城區得到重建,何琳老街的危房被拆除。繼子得到了壹套新房子,並得到了賠償。給了她10000元後,開車送她回老家,交給女兒離開...

麻煩來了。女婿不讓她進去:“妳這20年去哪了?當我們需要妳的時候,妳在哪裏?”

對方在鎮上蓋了樓,他卻耙耳朵,媳婦不讓婆婆進屋:“我們需要妳帶娃的時候,妳不能瀟灑的結婚養老”!於是她壹瘸壹拐地回到了那所荒涼的老房子...

“妳不能餓死,”支部書記說。這是開場...這位鄉政法委委員說:“不管妳母親過去做過什麽,妳哥哥姐姐都沒有理由不贍養她,或者送她去敬老院,或者修繕老房子,輪流贍養她!”

最終,兩人同意修繕老屋,輪流贍養,因為像李阿姨這樣的半失能老人,每月最少也要6000多元,而姐弟倆又不是富農,出不起那麽多錢!

唉,看來再婚前要三思啊!

妳已經73歲了。20年前妳52歲的時候,妳改嫁給了壹個老人。妳自己的孩子和老人的孩子到那時壹定已經完婚了。

妳再婚沒有錯,妳找個老頭重新同居也不違法。妳沒想到的是,老人沒有挺過妳,他走在了妳的前面,妳又成了孤家寡人,真的有點可憐。

現在妳73歲了,沒有人照顧,獨立生活壹定很難。如果妳再找壹個老人,人家可能嫌棄妳年紀太大,很難遇到合適的。

唯壹的辦法就是倒向妳的孩子,讓他們為妳而死,但是妳發現妳自己的孩子和繼子都不願意接受妳。

這是不可避免的。因為他們,已經習慣了身邊沒有老人的生活。冷丁面前多壹個老太太肯定不適應。

如果妳身體好,就不要總想著自己是哪個孩子的。我自己的兒子也同意,但是我媳婦可能不願意。繼子,妳沒有希望。妳只能獨自生活壹段時間,這是最明智的。

但是妳得回到妳自己的孩子身邊,不管是貸款買房還是租房,找到妳的兒子,讓他負責。多年以後,妳不能照顧自己,妳必須對自己的孩子負責。

繼子女沒有責任贍養妳,妳也不能留下。如果老人去世了,什麽也沒留給妳,而妳又沒有錢,妳可以向妳的繼子女要。

畢竟妳和他們父親壹起生活了這麽多年,他們應該付出壹點。

52歲再婚絕對是錯誤的選擇!

52歲的單身女人,如果對方經濟條件稍微好壹點,能嫁給什麽樣的男人,哪怕是壹個普通的房子,普通的車,普通的退休金,比妳大將近10歲的男人,也會像粉絲壹樣自信。就算妳各方面都比他強,他也不會看著自己的條件要求妳白,漂亮,腿長,會做飯收拾屋子,妳也不能強...他為什麽這麽“自信”?因為在大概率上,女性比男性長壽,至少5年到10年甚至15到20年。人到60歲左右,單身女性逐漸增多。男人選擇壹個高素質的女人容易,女人選擇壹個高素質的男人不容易,有的女人會嫁,但是這些女人的經濟條件不是很好,有的好像是外在條件。他們通常有兩種選擇。如果這個時候壹個男人能給她提供有質量的生活或者提高她的生活質量,她可能會結婚。如果沒有,需要886分鐘。因為壹個五十多歲的女人,幾乎不可能真正喜歡上壹個普通的老人(退休),如果不為自己的晚年積累壹些經濟保障,誰會嫁呢?因為至少女人生命的最後五年,畢竟需要壹個人過。人老了更需要錢。年輕的時候,他們用生命換取金錢。當他們老了,他們用生命換取金錢。既然52歲的女人再婚了,這個男人肯定是提供了價值,包括感情價值,還有底線,就是這個女人不會因為再婚而心煩意亂或者降低生活質量。

52歲的女人再婚還有壹個原因,就是想找個人說說話。談天說地比錢還難。涉及到壹個人的人生經歷、學歷、知識儲備、性格甚至出身家庭。有的人可以分分鐘聊到死,有的人則是八卦分手,體現了壹個人的生活層次和水平。他們不僅不能取悅妳,還分分鐘想殺了他,他還振振有詞,毫無察覺,痛哭流涕。這能結婚嗎?

50歲的女人再婚是壹件有風險的事情。如果妳遇到了錯誤的人,妳很難走出來。如果遇到壹個性格偏激的老人,說有可能死也是誇張的!

女人50歲了,能不嫁就不嫁!的確妳會孤獨,甚至有時候會抑郁,但是再婚會解決這些問題嗎?不,再婚會產生新的問題。我不否認遇到愛人的機會,但是太少了!

昨天在烹飪課上,大家聊得很開心,聊得也很八卦。壹個同學的朋友,70歲肝衰竭,他50歲的二婚妻子配型成功,果斷捐肝。他們二婚的孩子今年5歲。我想解釋什麽?我想解釋壹下,沒有什麽是壹概而論的。可能很多人認為女人是物質的。其實女人是通過物質來看待和愛壹個男人的。女人再老,都是需要崇拜的動物。女人會因為崇拜而愛。這種愛是真愛。愛可以足夠捐出自己的肝臟或者為他生死。這就是女人的本質!而壹個得不到女人崇拜的老人,只會讓女人對他產生厭惡和強烈的感覺。他越吐越想抽他!不要總說女強人。女人在自己仰慕的男人面前,每壹秒都在變小。女人對妳強,只能證明妳弱,太弱,至少比她弱。如果妳再扮小醜,女人只會想著壹件事:趕緊把這個蠢男人從生活中刪除!

單身女性到了50歲,會參加壹些集體活動,學習。不管妳在職與否,她都會去老年大學。有很多四五十歲的“年輕人”,可以合唱,可以聊天,話題多,可以交到好朋友,不管是男朋友還是女朋友。不要總想著再婚。人老了會孤獨。這就是人的命運。這足以讓他們生活的每壹天都快樂、豐富而簡單!至於未來,人老了,都屬於低能的人。不要指望另壹個老人來救妳。如果妳壹定要感到安全,這是千千的錢。捂好口袋,過好日常,保持健康。這是50歲女人的最佳選擇。除非有小概率的好事,否則不要冒險透支她的晚年!

妳有孩子,不管妳改不改,都應該讓自己的孩子養老。估計妳到他家妳的繼子女就結婚了。所以,妳要讓孩子支持妳。她和他們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如果妳和妳的繼子女關系很好,她和他可以時不時來看妳。

如果妳撫養了妳的繼子女,當妳沒有自己的孩子時,她也應該撫養妳的繼母。如果妳沒有撫養妳的繼子女,那麽妳的子女應該支持妳。

我覺得妳的孩子顯然有照顧妳的勇氣!再婚時,繼子要看當時是否成年。如果他們未成年,在妳的第二次婚姻之後,妳和妳的stephusband已經盡到了撫養繼子女的義務,那麽繼子女也應該盡到了照顧他們的法定義務。總之,現在妳可以找到妳養過的孩子或者繼子女,要求他們盡到見義勇為的義務!

我用身邊真實的事實來回答這個問題,這是現在二婚女士最好的養老方式。

我家鄰居她老婆去世後,她的孩子也結婚了。那時,她已經五十歲了。在子女的支持下,她再婚到了城市,二婚的子女也結婚了。她平等地對待她的孩子和繼子女。然而,她的第二任妻子過早去世。她的第二任妻子去世後,她的繼子女仍然以同樣的方式對待她,他們總是在她身上花很多錢。他們還給她買了衣服,買了她愛吃的食物,給了她房門鑰匙,讓她從農村回來就可以隨時進入這個溫暖的家。

她回到了兒子身邊,那裏的孩子和媳婦也很孝順她,也給她錢花,給她買衣服。現在她老了很幸福。

這是什麽意思?如果二婚的女人和第壹任丈夫選擇離婚,不顧子女反對拋棄未婚子女再婚,那肯定子女老了也不贍養自己。如果二婚家庭再婚,繼子就不會被當親生子女對待,更別說養老問題,甚至二婚妻子壹死就會被趕出家門。

所以,二婚的老年婦女的養老問題,完全是壹種自己以前的行為造成的養老方式,而不是強迫子女和繼子女養老。這樣的例子在民間可以說是太多了。

妳52歲的時候,妳的孩子大概都成年了,然後妳再婚和現在的老婆有了孩子,而且大部分都成年了。這意味著妳自己的孩子和繼子女都是成年人了,他們不想讓妳養。從血緣關系來說,人的良心說,繼子女沒有贍養妳的責任,但妳可以繼承現任妻子的遺產。妳現在唯壹需要的就是自己的孩子來養老。話說回來,繼子不想養妳也可以理解,因為他們不是妳親生的。但是為什麽妳自己的孩子不歡迎妳退休呢?我猜,妳是不是為了追求個人幸福,拋棄了前夫,選擇和現任丈夫復婚?或者妳前夫去世了,但妳的孩子已經結婚有孫子了,妳選擇再婚沒有孫子,傷了孩子的心?這個時候妳的子女肯定對妳意見很大,沒有人會歡迎妳回來養老。但是最後,我給妳壹個好消息,就是妳當初做的不對。作為自己的子女,也要養老。這是國家法律政策。如果妳自己的孩子不要妳,妳可以去法院起訴他們,讓法院強制他們為妳養老。這是唯壹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