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裝修是妳自己的事。房東雖然沒有異議,但壹般不會因為妳裝修而給妳裝修錢。當然,如果遇到“好人”,可能會給妳錢。否則,除非在裝修之初,房東願意接受妳的裝修行為並有預公告(協議),願意在妳不租的時候給妳壹些裝修補償;否則,能拿的拿走,不能留的留下,但妳還不能損壞他的房子——他有權要求妳恢復。
3.妳的租期是五年。五年前不想租,就是違約。如果可以商量,那就算了,否則,他可以不給妳妳的押金——總的來說,這就是“後果”。
以上個人觀點可能會寵壞妳的興趣,所以我的“後果”是妳不采納。嗯。多有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