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區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在各街道辦事處、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周六周日不上班,法律依據如下: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租賃合同訂立後30日內,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但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訂立租賃合同的,由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為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內容發生變化、續租或者租賃關系終止的,租賃當事人應當在30日內,到原登記備案部門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變更、延續或者註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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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資料:
長寧區房屋租賃備案申請材料
租賃當事人簽訂出(轉)租合同後,應當受理中心申請租賃合同新增登記備案。
(壹)居住房屋出租申請租賃合同新增登記備案的,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1、身份證明(原件);
2、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申請書(原件);
3、租賃合同(原件,國有土地上的住房需提交網簽合同原件);
4、住房證明(原件)。
(二)租賃合同有效期內,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租賃期限、租賃價格等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到受理中心申請租賃合同變更登記備案。
申請租賃合同變更登記備案,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1、身份證明(原件);
2、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申請書(原件);
3、信息變更證明文件(原件)。
(三)租賃合同提前終止、租賃合同到期租賃當事人不再續租,應當到受理中心申請租賃合同註銷登記備案。
申請租賃合同註銷登記備案,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1、身份證明(原件);
2、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申請書(原件)。
其中,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應當提交提前終止證明文件。租賃合同到期後,租賃當事人未申請註銷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登記備案信息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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