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因過錯侵害國家、集體財產或者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壹百零六條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