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的納稅人包括:
1.產權屬於國家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集體和個人所有的財產權利,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2.發放產權的,抵押權人應當納稅。
3.房產所有人或抵押權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納稅。
4、產權未確定和租金糾紛未解決的,也由房產托管人或使用人繳納稅費。
5.不收租金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稅人和個人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和無租金納稅人的房產,應代交房產稅。
二、征稅範圍、征稅對象不同。
房產稅是對不動產征收的。所謂不動產,是指人們可以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存物資的具有可以遮風擋雨的屋頂和圍護結構的場所。
因為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前的產品,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前建造的商品房不征收房產稅;但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前已經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征收房產稅。
第三,計稅依據不同
前者是按照房產原值扣除10% ~ 30%後的殘值計算繳納房產稅。扣除比例由當地政府規定。後者根據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或擴建的,應相應增加房屋原值。
前者是城市、縣城、城鎮、工礦區,但不包括農村房屋。後者根據計稅依據和稅率確定,按照財產殘值征稅,稱為從價稅;根據不動產的租金收入,稱之為從租。
第四,稅率
1.如果評估房產殘值,年稅率為1.2%;
2、按照不動產出租的租金收入,稅率為12%。但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用於居住的住宅,可暫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