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賃合同如果不是本人簽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租賃合同不是本人簽署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取決於委托代理人的金額和委托代理人的權限,即租賃合同不是本人簽署的,而是本人委托的代理人在代理人的權限內依法簽署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由無權代理人簽署的,未經本人追認或善意相對人撤銷,租賃合同無效。另外需要註意的是,以他人名義簽訂租賃合同,情節嚴重的,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2.租賃合同丟了還能補辦嗎?
租賃合同如有遺失可補辦。如果在中介租房,中介壹般都有合同復印件,妳可以在中介復印壹份。如果他們拒絕,如果承租人知道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租賃合同的損失影響不大,承租人完全可以依法繼續履行。必要的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提醒壹下,如果是通過房東租房的話,出租房屋沒有合同也沒關系,只要有房租繳納證明和押金條,這些都可以證明合同的存在。如果租賃合同已經到期,房東是否出租房屋,與承租人無關。
三、租賃合同的特點
租賃合同具有以下特點:
1.租賃合同是轉讓租賃物用益權的合同。
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賃物的用益物權,出租人只轉讓租賃物的用益物權而不轉讓其所有權;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這是租賃合同區別於銷售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賃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在租賃合同中,支付租金與轉讓租賃物的用益物權之間存在對價關系。支付租金是取得租賃物用益物權的對價,取得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該物的目的。
3.租賃合同是允諾合同。
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前提,只要當事人依法達成協議,合同即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