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基數是住房公積金每年按照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納的數額;繳存比例為5%-12%,由單位和個人自行繳納。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對象,貸款對象為正常情況下在住房公積金內足額繳存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繳存人;後住房公積金貸款操作細則修訂實施2019年8月8日退役士兵,我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日期正常為他們在我單位開戶並支付全款。
住房公積金基本繳存比例為12%,個人為9%,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比例不得超過12%;各繳存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情況,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最低繳存比例不得低於5%。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的長期住房儲備。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