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車位買不到
1,社區的公共空間
小區裏的空地,有時甚至是綠地,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劃清界限收錢。有的以固定價格賣給業主,有的按月出租。據悉,由於小區的土地使用權屬於全體業主,開發商無權出售開放式地上停車位。
2.沒有約定的地下停車位
地下車位建築面積不分攤,開發商單獨取得車庫產權的,開發商可以將產權出售給購房人,但地下車庫只能預售給小區內的商品房預購人。開發商賣這樣的車位,看起來很自然,其實不然。在房屋買賣合同中,開發商必須聲明小區地下車位產權單獨轉讓,不隨房出售。如果沒有類似的書面說明,地下車位也應該歸業主所有,其收益也應該歸業主所有。
3.已經共享的地下停車位。
很多開發商都在賣地下車位,但是很多業主不知道地下車位的買賣是否合法。如果地下停車場已經被小區業主作為公攤面積共享,那麽開發商無權出售。也就是說,在賣房的時候,地下車位的面積已經分攤給了每個業主,按比例收錢,然後再把這樣的地下車位賣給業主,就是反復收錢。
4、人防工程禁止開發商銷售。
不分攤的地下面積可以全部賣掉嗎?當然不是。有些地下車位屬於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是國家強制的,禁止開發商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