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
(壹)申請人具有本市六區、環城四區和濱海新區非農業戶籍;
(二)上年度家庭人均收入低於3萬元的;
(三)家庭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
(四)家庭人口原則上為2人以上(含)。未婚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離異喪偶人員也可申請為單人戶。計算上年度家庭人均收入時,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實際人口1.5倍計算。
天津市經濟適用房申請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家庭成員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家庭目前生活狀況的相關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合同為原件及復印件,其余為原件):家庭成員戶籍所在地的住房證明。
天津經濟適用房申請流程
1.向戶籍所在地的區房管局提出申請。
2、區房管局對申請人的戶籍、人口、住房等情況進行初審,工作時限為5天。
3.申請人持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到區民政局進行收入核定,工作時間為15天。
4.區房管局對申請人購買限價商品房資格進行審核,工作時限為5天。
5.區房管局將對申請人相關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
6.區房管局出具天津市限價房商品住房購買資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