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信息 - 鄭州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材料?

鄭州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材料?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規定: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本息余額,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單位經辦人在辦理提取業務前,應到單位公積金繳存網為其辦理銷戶手續。

所需材料:(1)因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取所需材料:

1,提取人身份證;

2.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3.提取人公積金聯名卡;

4、縣(市)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壹至四級);

5.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二)因戶口遷出本市行政區域或本市農業戶口提取所需材料:

1,提取人身份證;

2.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4.戶籍證明或戶口簿;

5.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三)被判刑期間提取所需資料:

1,提取人身份證;

2.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4、司法部門出具的判決書;

5.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四)未再就業滿五年提取所需信息:

1,提取人身份證;

2.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4.失業證、就業證、再就業優惠證。

辦理上述業務的註意事項:

1.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以下簡稱“提取申請表”)除金額欄和簽字欄外,必須填寫。

2.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時,其填寫的《提取申請表》無需加蓋單位財務章或公章。

3.職工同意委托他人代理的,每份提取申請表必須加蓋公司財務章或公章(公司財務章或公章名稱必須與公司公積金賬戶名稱壹致),職工本人必須提前辦理“聯合公積金卡”並簽訂合同。委托代理人是職工配偶、父母或子女的,應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和與職工的關系證明(戶口簿、結婚證);委托代理人是單位經理(在管理中心備案的單位經理)的,提供單位經理的身份證;委托代理人為他人時,應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和公證處有效的公證書。

4.戶口遷出本市行政區域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

不需要被重新雇用。重新就業的,只能辦理公積金賬戶轉移合並:身份證地址在外地的,不需要提供戶口本,鄭州市(含六縣壹區)提供身份證和戶口本。戶口本顯示農業戶可以直接退,農業戶不行。身份證地址與戶口本壹致,顯示某鎮某村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戶籍證明由遷出地公安機關出具。

5.在職期間被判刑並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可提供判決書復印件。

6.未再就業滿五年的,可提供失業證、就業證、再就業優惠證其中之壹,且須失業滿五年。

7.《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是以文件形式查驗的原件,有復印件;如果是證書,壹定是原件。

8.以上材料均須為原件,並須提供復印件(《聯合公積金卡》、《提取申請表》除外),復印件均須用A4紙。

9.在住房公積金百花路服務大廳辦理提取業務時,須提供提取人的《聯合公積金卡》;在鄭東新區辦事大廳、花園路辦事大廳、經濟技術開發區辦事大廳、高新區辦事大廳辦理提取業務時,可以使用“聯合公積金卡”,也可以選擇使用出票人本人的中國銀行卡或存折。如果選擇使用中國銀行卡或存折,必須親自參加取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