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註冊家庭或單身居民。
申請輪候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已年滿18周歲。
註:申請輪候日期為18歲,含當天。
(2)申請人具有深圳市戶籍。
註:投靠子女並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不能視為申請人。
(三)社會保險繳費時間要求
1.申請人參加此項深圳社會保險3年以上。
註:①時間計算在提出等待申請之前;②保險指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不包括少兒醫療保險等。
2.申請人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的,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繳費1年以上。
註:①時間計算在提出等待申請之前;②保險指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不包括少兒醫療保險等。
(四)申請人的住房情況、領取補貼的狀況。
1.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 * *申請人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的住房(含住房建設用地,下同)。
2.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申請人未在本市領取過住房補貼。
3.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 * *申請人,在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前3年內未在本市轉讓自有住房或者因離婚已分割自有住房的;
4.申請人及其配偶或其他申請人未租住過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申請等待時。
註:在本市領取租房貨幣補貼的,可申請輪候公租房,正在輪候住房並租住公租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貨幣補貼。
(五)申請人及其配偶未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多生育子女,或者雖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多生育子女,但被依法處理,自處理之日起滿五年的。
註意事項:
申請人已組成家庭的,應當以家庭為單位提出輪候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證滿壹年的,與申請人列為* * *關系。申請人配偶為現役軍人的,可不受本市戶籍和持有居住證時限的限制。
具有本市戶籍的申請人父母及成年子女可以為同壹申請人,但在租賃期內不得重復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優惠政策。申請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或就讀全日制學校而遷出本市的,視為具有本市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