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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的新租金政策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幹意見》,全面部署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意見》從六個方面提出了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具體政策措施。其中包括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住房租賃業務,落實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租金政策,允許商品房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
商品房可以轉成租賃房嗎?改建的房子可以出租嗎?住房租賃企業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還有誰可以申請公租房?為妳整理16幹貨。
1,房屋租賃企業發展。
通過租賃、購買等多渠道籌集住房,提高住房租賃企業的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賃企業協調發展的格局。
住房租賃企業享受生活服務業相關扶持政策。
2、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房屋租賃業務。
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已建房屋或新建房屋開展租賃業務,出租存量商品房,與住房租賃企業合作展示租賃房地產。
3.規範住房租賃中介機構。
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提高中介服務質量,提供規範的中介服務。
4.支持和規範個人租賃住房。
落實優惠政策,鼓勵個人租賃住房。
支持個人委托住房租賃企業和中介機構租賃住房。
5、完善住房租賃扶持政策。
制定支持住房租賃消費的優惠政策措施。
落實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政策,簡化手續。
非本地戶籍居民可按照《居住證暫行條例》等相關規定申領居住證,享受義務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
6.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出租人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保證房屋及室內設施符合要求。
在房屋租賃合同期限內,出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解除合同、單方面提高租金或者隨意扣減押金。
承租人應按合同約定使用房屋及室內設施,按時支付租金。
7.推進公租房貨幣化。
改變公租房的保障方式,實物保障和租房補貼並重。
政府向獲得公租房保障的符合條件的家庭發放租房補貼。
合理確定租賃補貼標準。
8.提高公租房運營保障能力。
鼓勵地方政府采取購買服務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的模式。
符合當地城鎮居民公共租賃住房準入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大學生、青年醫生、青年教師等專業技術人員,應當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