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條件
申請單位必須為設立在本區範圍內具有法人資格的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安排入住員工應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與單位簽訂1年(含 1 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由單位承諾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金。對滿足本區人才公寓優先供應單位條件的申請對象可執行居住證、社保承諾制。(單位說明詳見附件二)
單位安排入住的員工(本人及家庭成員)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區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面積的計算標準按本市相關規定執行;
2、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有產權保障住房政策。
二、申請材料
點擊查看:上海市青浦區公***租賃住房準入資格申請表 (單位版)
三、申請方式
根據本區公租房管理辦法相關條款,先期采取單位申請方式,後期視供求情況開放個人申請。
為方便業務辦理,公租房公司同步開放網上、現場申請,申請單位可根據自身需求選擇適用方式。
對資料齊全的申請對象,公租房公司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格審核,經3天公示通過後,辦理網上選房簽約手續。
四、申請地點及時間
受理點:青浦區公***租賃住房運營有限公司業務中心(青浦區廟前街49號)
受理時間:周壹至周五: 上午08:45~11:00,中午12:00~13:30,下午13:30~16:30
聯系方式:69206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