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照片、本人手持身份證照和正面照給別人有壹定的風險,但談不上有什麽危害情況相當於把身份證上的信息以及個人人像信息透露給他人,這兩種信息雖然也是個人隱私,但在日常生活並非很難獲取的資料;
2、只有身份證照片和本人持身份證照片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本人電話號碼、郵政編碼、身份證復印件或者其他信息資料,不足以完成實際的破壞行動,因此危害並不大。
以下情形公民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
1、常住戶口登記項目變更;
2、兵役登記;
3、婚姻登記、收養登記;
4、申請辦理出境手續;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租房子要拍身份證照片有壹定的風險。身份證正反面照、本人手持身份證照和正面照給別人有壹定的風險,這種信息當事人提供時建議寫上此身份證圖片僅供住房證明使用及時間的字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