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常州租房的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協商甲方願意將經營、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達成壹致協議:
第壹條甲方將擁有經營管理及轉租權的商鋪(位於常州市),合同約定套內面積12_的鋪面出租給乙方,作為經營場所。
第二條租金、押金交納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第壹年使用費為人民幣***元
3、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壹次性支付甲方每月租金人民幣,租金每月1號交清。
第三條水電費、保潔費、電話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保潔費、水電費、電話費、寬帶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導致租賃物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四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費用,並辦理有關手續後,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方可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
第五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每天按實欠租金和費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損毀,應負責恢復原狀。
3、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子負荷的任何儀器或機械以及特殊設備,須征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鋪或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清潔、完好地(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商鋪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乙方也無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法律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造成的壹切法律責任和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應遵循國家的相關安全法規,租賃期間因乙方施工和經營而造成的壹切人員安全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8、租賃期間,產生的壹切稅費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條甲方責任(甲方在租賃期內)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賃房屋,並保證房屋內的水、電兩通。
2、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經營權,但是,因偷盜行為及自然災害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金遞增方式:隨XXX市場而待定。
第八條租賃期間,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壹條租賃期間,乙方違法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承租方:
甲方經辦人:乙方經辦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二、租房合同註意事項
1.寫明房主與租客的情況
在租房合同中應該明確寫道房主與租客的姓名、身份信息。
2.寫明房屋的具體情況
房屋租賃合同
在租房合同中應該明確表述出房屋所在地的地址,應該精確到在何小區何棟何樓層哪號房。明確寫清楚房屋的面積以及戶型概況,簡要的說明房屋內部的裝修情況客廳、臥室、廚房、餐廳的裝修情況;明確的列出房屋內的家具情況,有何種家具,家具的新舊程度以及是否有損壞;要寫明房屋所屬產權人的名字,以保證該套房屋是由產權人直接出租或者委托房主代理出租的,以防他人隨意出租不屬於自己的房屋。
3.寫明住房的主要用途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要寫明兩種情況的房屋出租。第壹種,是租客自己單獨居住,或者與家人壹起居住,或者與其他人合夥租住;第二種,住房是用於居住還是用於商業所用,或者兩種用途都有。
4.寫明房屋的租賃期限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應該明確表明住房的租賃期限。由於租客是在精挑細選後才決定租賃該套住房,而房主也是經過考慮後決定將房屋租賃給該為租客,因此雙方都不希望在租賃期未截止時出現無法居住的情況,房主在租賃期限內不得無理由將房屋收回,而租客也不得隨意退房。因此需要規定好壹個租賃期限,在此期限內租客可以壹直居住該套房屋,在期限快要截止時,租客應該提出是否繼續居住或者搬離該套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