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動汽車應在建築物外的獨立區域(如車棚、車庫)集中停放和充電,該區域與相鄰建築物應保持壹定的安全距離。
2.因場地環境限制、電動汽車集中停放、充電區不能獨立設置在建築外且必須依附於建築的,宜設置在建築首層或地下壹層(如只能設置在首層或地下壹層,須符合相關消防安全要求)。
3.嚴禁電動車在居民樓的疏散通道、出口、樓梯間(入口)、樓層走廊、電梯前室停放和充電。
4.群租房和人員密集場所嚴禁停車和充電。
5.電動汽車或其電池不得在住宅房間和陽臺充電,只能在庭院等露天場所充電。
6.電動汽車集中充電區應當配備專用充電裝置和專用配電箱。充電裝置應具有定時斷電、過載保護、短路保護和漏電保護功能。
7.物業管理單位應當立即清理違法停車、擅自擺放、擅自布線等違法情況。居民小區和單位自用的電動汽車,因地制宜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區;在禁停區域張貼禁停標誌,開展巡查檢查,勸阻和制止違法停車收費行為。
8.對不聽勸阻或拒不配合消除工作的,物業管理單位應第壹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將依法依規嚴厲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