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信息 - 甲方現有門面房壹套出租給乙方,乙方無法繼續經營,想轉租。在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如果甲方同意

甲方現有門面房壹套出租給乙方,乙方無法繼續經營,想轉租。在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如果甲方同意

對妳的問題答復如下:

1.如果甲方同意承租人B轉租房屋,妳需要註意轉租的目的和轉租期限(不得超過甲乙雙方在壹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期限);

2.甲方同意乙方將該房屋轉租,甲乙雙方簽訂的壹手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3.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時,乙方將與新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甲方無需與新承租人簽訂合同。

四。甲方同意乙方轉租該房屋後,有兩份租賃合同(壹份甲方與乙方簽訂,另壹份乙方與新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如有爭議或糾紛,三方按合同約定處理。

5.甲方不同意乙方轉租,乙方擅自轉租構成違約的,甲方可依法與乙方解除租賃合同。

6.在租賃期限內,如因甲方不同意轉租,乙方單方提出解除合同,也構成違約,甲方也應承擔違約責任。當然,除非甲方也同意終止與乙方的合同..

7.甲方是否應退還乙方預付的租金,應根據本合同及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確定。如有損失,甲方可從預付租金中扣除,損失以外的部分予以返還;如果沒有損失,預付租金應該退還。

八、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07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給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市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5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