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的租房合同是第壹種,那麽妳可以做很多事情。整個房東的第壹步就是利用這些合同中的漏洞(其實並不是漏洞),這是房東在合同中的責任,因為在大多數合同中,這些問題都是需要房東來解決的。
講壹個我的英國朋友的故事。
當時他去上海租房子。當時他選擇去上海給壹家創業企業做顧問。雖然當時付給他的工資很高,但是上海這個地方那麽小,基本上很難找到別墅和壹些大房子。那時,他在上海當地的外國人區找到了壹個小公寓。
這個房東是專門裝修房子租給外國人的類型。上海確實有很多這樣的房東,因為在洋人區,他們其實不喜歡中國人住過的房子。總的來說都是臟的。中國人從來不照看租來的房子裏的東西。我知道這個。有時候桌椅地板真的用的像垃圾場,壹點都不打理。
所以我朋友才千挑萬選才找到房子。壹居室,不大,但是幹凈,房東真的很關心人,我的英國朋友當時也沒怎麽在意,就租下了。
當時他們的合同上寫著,說如果出現水電問題,漏水,然後家具電器問題等壹系列問題,他們都會找房東。
然而,悲劇還是來了。待了幾天,朋友發現他家烤箱壞了。我們都知道外國人大多在烤箱裏吃飯。他給房東打電話求助,發現房東根本不理妳,因為對方不懂英語。
更悲劇的事情來了,就是他發現臥室外面有壹排空調房,嚴重影響了他晚上的睡眠。他當時很生氣,就跟中介說了很多,中介說沒辦法。合同已經簽了,而且還是壹年的合同,他得跟房東溝通壹下。
溝通失敗,他選擇了壹個很直接的方式,就是每天晚上,只要窗外的空調壹運轉,開始隆隆作響,大概是壹兩點的時候,他就給房東打電話,每天晚上都打。樓主可能有自己的事情,每天晚上手機都不關機,所以每天晚上起來接電話。
我的英國朋友直到樓主麻煩他解決才罷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