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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合同怎麽寫避免法律責任

1、乙方租用該房屋,須遵守法律法規的各項規定。如存在違法使用房屋的行為,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2、乙方租賃該房屋期間,應當合法經營,不得從事任何非法經營、不得發生打架鬥毆事件;同時乙方應註意防火防盜、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3、如果乙方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違法活動、或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並且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簽訂的合同。

壹、房屋租用的免責條款怎麽寫

作為房屋出租方,可以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如果承租方在經營時會出現打架鬥歐或其它違(犯)法事件,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這樣的約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出現類似事件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例如,可在合同中約定:

乙方租用該房屋,須遵守法律法規的各項規定。如存在違法使用房屋的行為,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乙方租賃該房屋期間,應當合法經營,不得從事任何非法經營、不得發生打架鬥毆事件;同時乙方應註意防火防盜、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乙方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違法活動、或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並且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簽訂的合同。

甲、乙雙方應當信守合同,任何壹方違反合同約定,除應賠償守約方損失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大寫:***元)。

二、房屋租賃合同註意事項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墻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準備的家具、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生間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壹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

由於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壹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壹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壹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後,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

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壹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壹些優惠。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後能夠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管理公司予以維修。但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8、轉租的約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並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於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壹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家具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如果承租人由於工作等的變動需要與他人互換住房,應該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換房後,原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壹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則要提前通知對方,並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壹定的補償。如果合同到期,那麽該合同自然終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同無效:

(壹)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壹)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壹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壹)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