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2000元以下的,綜合征收率為
6.35%,其中:營業稅1.5%、城市維護建設稅
0.105%、教育費附加0.045%、房產稅4%、個人所得稅0.7%。
個人出租非住宅需繳納的稅費有:
1、房產稅=租金收入×12%
城市房地產稅(外籍個人)=租金收入×18%
2、營業稅=租金收入×5%
3、城市建設維護稅=實際繳納的營業稅×7%
4、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營業稅×3%
5、堤圍費=租金收入×0.13%
6、個人所得稅=(租金收入-稅法規定的相關費用)×20%
7、印花稅:按房屋租賃合同金額的0.01%貼花,不足壹元的按壹元貼花。
8、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依稅務機關核實的單位稅額計征土地使用稅。
9、稅收優惠:外籍個人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外籍個人新建的房屋免征城市房地產稅3年。
房屋租賃管理費的計算公式:
出租人月繳租賃管理費=租金收入×租賃管理費費
具體情況如下:
1、非居民自建房辦理合同登記手續的房屋租賃管理費計算公式:
出租人月應繳租賃管理費=月租金收入×2%(租金收入采用合同租金與指導租金孰高原則確定)
轉租人月應繳租賃管理費=(轉租租金收入-原合同租金支出)×2%
2、非居民自建房屋出租辦理合同備案手續的房屋租賃管理費計算公式:
出租人月繳租賃管理費=月租金收入×3%
(租金收入采用合同租金與指導租金孰高原則確定)
轉租人月應繳租賃管理費=(月轉租租金收入-原合同月租金支出)×3%
3、居民自建房屋出租辦理合同登記手續的房屋租賃管理費的計算公式:
月應繳租賃管理費=核定月租金收入×2%
4、居民自建房屋出租辦理備案登記手續的房屋租賃管理費的計算公式:
月應繳租賃管理費=核定月租金收入×3%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