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首次入境點未完成“7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健康監測”的入境人員,請在首次入境點放行前48小時告知目的地社區(村),並在入石後補做10天的管理措施。回程盡量優先乘坐專車或直達列車或航班,中途不要停留,全程佩戴N95(KN95)防護口罩,嚴格做好個人防護,專車“點對點”閉環接回(引導回),居家健康監護期間不要外出。
三、當地疫情縣(市、區)來石返鄉人員,乘坐飛機、高鐵、火車、省際長途客運等交通工具來石返鄉人員,從陸路邊境口岸城市來石返鄉人員,必須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四、疫情所在縣(市、區、旗)7天內,對來自高危地區的投石人員隔離7天;來自中度危險區的,實施7天居家隔離;其他人員每三天組織進行兩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以上)。如疫區已實施大規模社區控制措施,應根據中等風險區人群的防控要求采取相應措施。對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實行集中隔離。
五、省外無風險地區,實行“三天兩檢”(實行“落地檢查”,24小時後再進行壹次核酸檢測),提倡三天居家(賓館)辦公,七天內盡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會、不聚餐、不參加聚會活動。
六、與官方公布的病例活動軌跡有交集的人員,接到當地疾控中心告知為密切接觸者和其他風險人員的電話,應立即主動向社區、單位、賓館等報告。,相應單位應立即向轄區疾控中心報告。人員原地等待,配合防控措施。
七、外省貨運旅客返石前,必須提前48小時向所居住的農村和社區報告出行信息,外地旅客參照本規定向其經營單位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