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信息 - 北京市路邊居民停車辦理

北京市路邊居民停車辦理

申請條件

1、申請人條件:停車人應為我區居民,且長期居住在申請區域。需同時具備居住房產證明(房屋產權證或公房租賃證明)、身份證明(戶口簿)、機動車行駛證,並為同壹地址同壹人。(互為夫妻關系的,需附相關證明)

2、申請路側停車居住認證,車輛應在北京市註冊登記,使用性質為非運營,並且車輛所有人為個人。單位、運營、公車(含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中大型車輛不參加路側停車居住認證工作。

3、每個申請人在全市只能具有壹個申請路側停車居住認證資格。取得居住小區停車位(購買或租用)、已參加街道白虛線居住停車認證的家庭,不參加路側停車居住認證工作。

申請流程

1、居民自行通過,註冊登錄後進行路側停車居住認證信息登記。

2、需錄入所屬城區、街道、社區、車牌號、申請人身份證號、房屋不動產登記號或公租房租賃證明編號、房屋登記姓名、行駛證登記人姓名等信息。

法律依據:《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

第二十九條 調整居住小區內業主***有的停車泊位的收費價格時,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違反規定,未按照規定程序調整居住小區停車收費價格的,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0萬元罰款。

第三十條 居住小區在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指導下,可以成立停車自治組織,對居住小區內停車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管理服務可以收取壹定的費用,用於停車自治成本費用、停車設施建設等,費用收取和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在居住小區內公示

第三十二條 停車設施經營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在顯著位置明示停車設施名稱、範圍、編號、服務項目、收費標準、車位數量及監督電話;

(二)按照明示的標準收費,並出具專用票據;

(三)實行計時收費的停車設施,滿壹個計時單位後方可收取停車費,不足壹個計時單位的不收取費用。

中心城區範圍內的經營性停車設施,應當24小時開放。違反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