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公租房租賃補貼保障對象的每月租賃補貼金額,將按其申報時核定的計算保障面積乘以公租房租賃補貼標準確定。
計算保障面積:1-2人戶為36平方米,3人戶為54平方米,4人及以上戶為60平方米。
公租房租賃補貼標準,按申請人工作單位所在地確定:
1.新_街道、大_街道、小港街道為每月每平方米12元;
2.霞浦街道、柴橋街道、戚家山街道為每月每平方米10元;
3.春曉街道、梅山街道、白峰街道、郭巨街道每月每平方米8元。
二、申報條件
青年量化積分達到壹定分值申報公租房租賃補貼,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申請人年齡為18至35周歲,持有在北侖區辦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或為本區戶籍,申請前已連續12個月在北侖區繳納社保,且延續到查驗日仍在保,補繳無效,因受疫情影響緩繳的視作正常繳存。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北侖區域內無房,且租賃持有有效《北侖區居住房屋租賃登記證明》的住房或租賃在北侖區外來務工公寓並持有經出租房屋備案登記點審核的房屋租賃合同。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未獲得過北侖區政府經濟適用房、限價房,或者未居住在北侖區政府公租房,或者在北侖區房改檔案中無房改記錄。
三、申報資料
基本材料
1.按要求填妥的《北侖區青年申報公租房租賃補貼申請審核表》;
2.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持有在北侖區辦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居民戶口簿》或《戶口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5.本人持有有效的《北侖區居住房屋租賃登記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經出租房屋備案登記點審核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6.本人結婚證復印件;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未婚、離婚、喪偶的填寫《未婚聲明》;其中離婚的還須提交法院離婚調解書、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積分材料
按照《北侖區青年量化積分申報公租房租賃補貼計分表》,提供量化積分相應證明材料。
《北侖區青年申報公租房租賃補貼申請審核表》《未婚聲明》《北侖區青年量化積分申報公租房租賃補貼計分表》等相關表格可在北侖區流動人口智能服務平臺或北侖區住房保障中心網的法定主動公開欄目下的下載服務中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