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信息 - 樓主辦理暫住證有什麽麻煩嗎

樓主辦理暫住證有什麽麻煩嗎

不是,現在是居住證。租客居住證對房東的影響:房租超過當地要求,房東需要交稅。正常提供租賃登記相關申請,對房東影響不大。該法規定,所有出租應及時登記,並協助租戶申請居住證。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請、受理、制作和發放。

法律分析:租客的居住證對房東影響不大。公安部門要求外地居民辦理居住證,作為房東也要積極配合。只有在租客違規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才有可能要求房東了解情況。這種情況很少見,對樓主沒有負面影響。為防範風險,租戶不再租住時,應及時到當地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註銷相應信息。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和簽註的管理。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學校和出租人應當協助受理和發放居住證。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本人照片、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在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在讀的材料。

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由其監護人或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相關證明材料的申請人和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公安機關委托的派出所或者社區服務機構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符合辦理居住證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邊遠地區、交通不便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延長按期制發居住證的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