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什麽是中央預算?
中央預算,由國務院編制。預算的編制、審批、監督、執行和調整,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家預算法的規定執行。
中央財政預算是國家預算,主要承擔國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國家機關運轉、調整國家經濟結構、協調地區發展、實施宏觀調控等必要支出。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企業發展費用。具體包括:國防支出、武警支出、外事援助支出、中央級行政經費、歸口管理的基本建設投資、中央直屬企業技術改造和新產品試制支出。政府、地質勘探費用、中央財政安排的支農費用、中央財政承擔的內外債償還費用、公安執法費用和文化、教育、衛生、科學等業務費用。
二、中央預算的收支範圍
壹般公共預算收入包括各種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出讓收入和其他收入。壹般公共預算支出按功能分類,包括壹般公共服務支出、外事、公共安全、國防支出、農業和環境保護支出、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和體育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以及其他支出。
壹般公共預算支出按照經濟性質分類,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資本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收支範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執行。
制定中央預算與地方預算收支項目劃分、地方財政收入向中央轉移支付、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或轉移支付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報NPC人大常委會備案。上級政府不得在預算之外從下級政府預算中轉移資金。下級政府不得挪用或者截留屬於上級政府預算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