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簽訂租房合同並向公證機關申請公證;
2、提供身份證、房產證、租賃合同、申請公證表給公證機關;
3、公證機關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完整合規的進行公證登記。
法律依據
《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七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公證申請表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壹)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的名稱;
(四)提交證明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聯系方式;
(五)申請的日期。
第十八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