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從2016開始分兩次轉移。
公積金管理中心壹般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從受理後的下壹個工作日開始)進行審核,並作出批準或不批準提取的決定。允許提取的,按照職工賬戶當日可用余額核定提取金額,分兩次轉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關聯的聯名卡;第壹次轉賬時間為管理中心審批日,第二次轉賬時間為第壹次支取轉賬日起180天,遇節假日不順延。租住公共租賃住房和公有住房的,按當年實際租金支出分兩次繳納;租住商品房的,每年最高提取金額為14400元(分兩次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