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信息 - 廉租房不要了可以退嗎?

廉租房不要了可以退嗎?

廉租房不要了可以退嗎?答案是去房管局說明情況,辦理相關手續。結清相關費用後,我就可以騰出房子了。廉租房申請流程:1。申請:廉租房申請人(戶主)持上述證件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申請廉租房。2.驗收及配租:1。廉租住房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領取並填寫《城鎮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況核查表》,相關單位蓋章。2、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5日內),並對申請進行入戶調查、審核。3、街道組織在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工作單位進行初步公示(10天),街道和鄉鎮提出初步意見、安置方案(2個工作日)。4.各區縣審核申請材料,確定安置方案(5個工作日)並公示(5天)。5、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2個工作日)。6.符合條件的,進行搖號分配和配售。7、搖號,租住廉租房;不動搖,繼續等待或取消資格。法律規定:《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十八條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民政等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裏訪問、信函索證等方式,核實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申請人及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相關資料。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十六條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壹)家庭收入證明;(二)家庭住房情況的證明材料;(3)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十七條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壹)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布,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壹並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對申請人家庭住房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五)經審核,家庭收入和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5天;無異議或者經公示無異議的,應當登記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將登記結果向社會公開。經審查,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