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根子女需要滿足“5證”:壹是適齡兒童轉學生出生證明、父母戶口簿、深圳市居住證或暫住證;二是房產證明。沒有房產的,由外來務工人員所在街道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提供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材料。三是就業和社保證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四是外來務工人員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計生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五是原戶籍所在地鄉(鎮)以上教育管理部門出具的聯系信,或學校出具的轉學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