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的會計分錄為:
借方: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2)乙所作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
貸款:銀行存款
借方: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3)丙所作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
貸款:銀行存款
相關應計稅款:
借:其他業務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應交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加5
納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應交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貸款:銀行存款
轉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租賃資產出租給第三方的行為。
(1)原出租人:原承租人將租賃資產轉讓給第三方的,原出租人與原承租人之間的租賃仍然有效,轉租對原出租人的會計核算沒有影響,其原有會計處理不變。
(2)新承租人:新承租人與原出租人及原租賃無直接聯系,應根據與原承租人(即新出租人)的租賃約定的條件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3)原承租人:轉租(即新出租人)的會計處理對於原承租人來說比其他兩方更復雜。原承租人應如何分類處理轉租業務,取決於原租約和新租約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