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繳存職工及其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以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租賃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的,按實際租金全額支出;通過市場出租房屋的,每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1500元。低於此標準的,按實際支出提取租金。
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出具房產信息查詢結果證明的,房產管理部門不收取費用。
偽造合同、出具虛假證明、編造虛假租約等。,中心將通知職工工作單位,追回冒領資金,並取消職工五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資格。同時,該中心將依法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並納入征信系統;
(1)對協助打假的機構和人員,有關單位要嚴肅處理;
(2)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繳存職工家庭人均收入低於上壹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管理費;
3.購房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
住房公積金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如果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流程如下:
1.申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管理核心進行咨詢、申請、填寫申請表;
2.管理核心批準後,向申請人出具委托書;
3.申請人收到通知,攜帶所有原件到銀行簽訂合同等。,並同時在公證處辦理相關公證手續;
4.申請人應等待售房人將已簽署的合同資料蓋章;
5.申請人持保證貸款合同到當地房地產管理處辦理抵押登記;
6.申請人持已登記的借款合同、公證書到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領取轉移通知書,然後持轉移通知書到銀行辦理轉移手續。
總結壹下,其實只要單位給員工發工資,現在壹般都可以申請。如果他們每個月交幾百元,以後需要買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而且審批手續簡單,利率還很低。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