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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到的房客有權利趕我走嗎?

遲交房的房東有權趕妳走。第壹,有協議按協議,沒有協議按交易習慣。根據《民法》第七百二十壹條規定,承租人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支付租金。對支付租金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期間不滿壹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限超過壹年的,每年到期支付,剩余期限不足壹年的,租賃期限屆滿支付。根據《民法典》第510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第二,如果出租人在給予承租人合理期限後仍未付款,出租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根據《民法》第七百二十二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承租方在承租期間拖欠租金,出租方可以先與承租方查明情況,雙方協商處理,並適當給予承租方寬限期。當寬限期到來時,如果承租人未能支付租金,可以敦促其履行支付租金的義務。最後,按照法律規定,可以解除雙方的租賃合同,收回房屋。此外,合同解除後,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所遭受的損失。由此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壹十條* * *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補救措施。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七百二十壹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租金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期間不滿壹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限超過壹年的,每年到期支付,剩余期限不足壹年的,租賃期限屆滿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條承租人違反支付租金義務的法律後果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