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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公共租賃住房復工申請

3月17日,官網,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開工復工工作的通知》,提出積極試行商品房開發項目審批、承諾審批,加快預售許可等審批程序;研究試行“誠信開發企業申請本項目預售資金”的辦法;對租住公租房的經濟困難家庭,可給予適當租金減免;企業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職工在2020年6月30日前無法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逾期。

《通知》包括加強商品房預售許可監管、延長建設期和資質、資質有效期、住房公積金分期配套、開通項目審批“直通車”、建立招投標“綠色通道”等9個方面。實施期限為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

《通知》稱,湖南各地要優化資金監管模式和預售許可審批前置條件,簡化監管流程,加快資金流轉速度,探索對房地產項目資本金和預售資金同時監管的階段性合並監管;研究試行誠信開發企業申請本項目預售資金“即批即用”的辦法,支持監管銀行通過出具銀行保函的方式沖抵壹定比例的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直接承擔預售資金使用的監管責任。積極試行商品房開發項目審批寬容承諾等方式,加快預售許可審批程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的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在2020年6月30日前,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辦理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付房租壓力大的員工,可以合理增加租金提取額度,靈活安排提取時間。

湖南各地要指導用人單位做好符合減補償、減租補貼條件人員的匯總審核工作。要繼續做好困難群眾住房保障工作,對租住公租房的經濟困難家庭可給予適當租金減免。對公共租賃住房物業服務和運營管理單位因疫情防控產生的物資采購、人員費用等額外支出,可給予適當補助。

以下為全文: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工作的通知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管綜合執法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長沙市城市人居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總書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關決策部署,在繼續做好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全力支持和組織企業復工復產。

現將疫情防控期間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是強化大局意識,嚴格落實責任。

協調推進疫情防控和復工工作。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強化“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壹領導下,積極加強與當地疾控衛生主管部門的協調配合,有序推進企業和項目開工復工。結合當地實際,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合作,制定建設項目和復工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到防控機制到位、員工檢查到位、設施物資到位、內部管理到位。

2.加強指導服務。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經營情況的監測、分析和指導服務,加強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開復工監管,強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及時報告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有關建議。各地要加強正面輿論引導,加強政策解讀和信息公開,嚴厲打擊炒作和傳播虛假疫情信息行為。

第二,加大扶持力度,緩解企業困難

3.延長建設期和資質,以及資質有效期。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和總承包企業可以依法適用不可抗力的有關規定,妥善處理疫情防控帶來的工期延誤風險,並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延長工期。因疫情防控導致人工、材料價格發生重大變化,合同中未約定相應調整方式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總承包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情況變更。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當增加人工、材料價格的采集、計算和調整頻率,及時發布市場價格信息和價格預警,為合理確定和調整工程造價提供依據。經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核準的房地產開發、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咨詢、質檢等企業及相關人員的資質,有效期從2020年6月20日至6月30日的,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

4.加大對企業的幫扶。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與其他部門的溝通聯系,加快建立企業應對疫情專項幫扶機制,推動落實國家和省市相關財稅、金融、社保等扶持政策。要積極為企業復工排憂解難,協調地方政府幫助企業解決人員返工、房屋租賃、交通物流、物資采購、水、電、氣、道路設施等問題,最大限度減少疫情防控對企業的影響。對於因疫情等原因不能返回崗位的管理人員,允許安排其他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人員臨時填補崗位。加強企業就業保障,做好返鄉農民工點對點服務保障,做好返鄉人員對接和服務,鼓勵使用點對點包車等直達交通方式,降低出行風險。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及時了解市場運行情況和企業需求。

第三,加強政策保障,減輕企業負擔

5.增加住房保障。各地要指導用人單位做好符合減免補貼條件人員的匯總審核、租金減免和補貼發放工作。要繼續做好困難群眾住房保障工作,對租住公租房的經濟困難家庭可給予適當租金減免。對公共租賃住房物業服務和運營管理單位因疫情防控產生的物資采購、人員費用等額外支出,可給予適當補助。具體政策由地方政府制定,所需資金由市縣從已提前下達的中央和省級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中安排。

6.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的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在2020年6月30日前,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辦理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付房租壓力大的員工,可以合理增加租金提取額度,靈活安排提取時間。

7.加強商品房預售許可監管。各地要優化資金監管模式和預售許可審批前置條件,簡化監管流程,加快資金流轉速度,探索對房地產項目資本金和預售資金同時監管的階段性合並監管;研究試行信貸開發企業申請本項目建設預售資金“即批即用”的辦法,支持監管銀行通過出具銀行保函抵扣壹定比例的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直接承擔預售資金使用的監管責任。積極試行商品房開發項目審批寬容承諾等方式,加快預售許可審批程序。

第四,優化政府服務,提高工作效率

8.開項目審批“直通車”。加快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審批,建立綠色審批通道。疫情期間,對涉及保障城市運行、疫情防控等關系民生的項目,在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時可實行“寬容辦理”和“承諾辦理”,所有與復工復產直接相關的服務事項,當天受理,當天優先完成。所有材料可在線或郵寄提交原件掃描件。抓緊推進“網上操作”、“掌上操作”等便民措施的落實。各地要通過住房交易網簽信息平臺,與自然資源、稅務、財政、民政、人社、公安等部門實現信息共享,實現住房交易合同備案、住房抵押合同備案等住房交易“無見面”辦理。

9.建立招投標“綠色通道”。建立公開招標資源交易綠色通道,招標人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自主選擇交易中心。全面推行公開招標資源網上交易,有條件采用電子招標的項目壹律采用電子招標,開標評標不開會。如果采用紙質招標,可以郵寄招標文件。開標時,招標人不得要求項目負責人到場;評標時,鼓勵專家遠程異地評標、分散評標,支持評標專家集中抽取、分散評標的做法。鼓勵招標以投標承諾替代投標保證金和保函(保證保險),推廣使用電子保函(保證擔保)。

上述政策措施的實施期限為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通知》對具體政策措施有明確時限的,從其規定;國家出臺相關扶持政策的,按照政策執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3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