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租房也可以申請積分落戶,同時取消積分落戶相關住房的最小面積要求。
《市政府辦公室關於進壹步促進非戶籍人口進城落戶的實施意見》落實出租屋常住人口可在社區落戶的政策。經房屋所有人同意,可以在房屋所在地落戶,也可以在房屋所在社區落戶。進壹步調整完善戶籍政策,落實放寬城鎮落戶條件,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深入推進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全面深化“人錢掛鉤”、“人地掛鉤”等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