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租賃代理押金
第壹,為了保證房屋及其家電不被非法轉賣,扣除水電費,租客壹般會同意向房東支付租房押金,收到後會有相應的押金,壹定要保管好。這是以後退押金的憑證。
第二,租房前,租客壹定不能偷懶。除簡單試用家具和電器外,房間家具和電器等設備應寫明。押金只是作為租房者故意破壞造成損失的抵押。但水、電等設備的自然消耗損壞不在抵押範圍內。洗衣機、電視、冰箱等電器設備。應標明品牌型號和購買及生產日期。即使不可能,也要重視。如果及時分解,也是自然損壞。
第三,找房子的時候,找壹個可靠正規的中介公司,最好是全國連鎖的中介公司,這樣中介可以介紹業主審核相關證件,簽訂租房合同,更有利於保護自己的權益。除租賃合同另有約定外,承租人應在租賃關系消除且房東遷出、清點並清償應付費用的次日,全額無息返還押金。要明確規定多少個工作日還清,避免以後不必要的麻煩,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傷害。
二、租房的押金和保證金有什麽區別?
1,性質不同:定金是指合同雙方約定的保證合同履行的壹定數額的貨幣或其他替代物。而押金就是妳需要對妳已經使用過的和正在進行中的物品負責的押金。退租房押金是妳使用後,確保所用物品沒有爭議,需要退還的押金。簽合同的時候,押金可以折算成租金,押金是壹種保證金。
2.金額不同:定金20%,不能高於標的物價格。定金不是當事人約定的,可以高於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