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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出租房屋應該如何報稅

1. 如何確定房屋出租業務是出租收入或生意收入?

稅法對於出租收入的費用低扣及攤銷和生意收入有所不同。 區別生意收入和出租收入的關鍵在於妳是否為住客提供了基本服務外的附加服務,如:清潔,安全,及餐飲等。

2. 對房客的基本服務包括什麽?

取暖、照明、 存車、 及洗衣機。

3. 對於***有房產租賃所得的申報比例是否可以隨意改變?

必須每年壹致,不能隨意改變,除非改變了房產本身所有權的比例。

4. 如何區分資本性支出和費用性支出?

資本性支出和費用性支出的抵稅方式有本質的區別。 以下幾點可用來判定指出的性質:產生的影響是短期的還是長期的? 只是恢復原狀還是改進了功能?是為了整體的壹部分還是為了單獨的財產?價值多少?(此款不能單獨使用)

5. 區分資本性支出和費用性支出的幾個特例:

為照顧殘障人員進行改造發生的費用 - 全部當年抵扣。出租前對舊房的修理或裝修 - 全部作為資本性支出逐年攤銷。為出售而進行的修理 - 須作資本性支出處理。

6. 什麽是 “軟支出“? 如何處理 “軟支出“?

“軟支出” 是指房屋修建改建過程中發生的利息、律師費、 會計師費、及財產稅。

符合以下條件的 “軟支出” 可當年抵扣:支出發生在 1989 年之後;支出和房屋修改建有關;並只和房屋稅改建相關。凡不滿足以上全部條件的 “軟支出” 需作為資本性支出,逐年攤銷。

7. 申請獲取房屋貸款發生的費用是什麽性質?

以下申請獲取房屋貸款發生的費用均屬資本性支出,須按貸款期長短逐年直線攤銷。申請、評估、審核及保險費、擔保費、代理費及律師費。

8. 可抵扣的房租收入的支出項目有哪些?

廣告費、保險費、利息、維護費、管理費、車輛費、辦公費、法律,會計及其他專業咨詢費、財產稅、工資及福利支出、差旅費、水電費、剪草費、租約取消費及公寓管理費等。

9. 哪些支出不能抵消房租收入?

土地轉讓費、貸款本金及罰金等。

10. 有關抵扣車輛費用的詳細規定是什麽?

A. 如果只有壹處房屋出租,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方能抵扣: 安居網文章,轉載請說明出處出租房產座落在妳的居住區內;妳個人負責部分或全部財產維修;及車輛用於運載維修用工具和材料。但用於收房租的車輛使用費不能抵稅。

B. 如果妳有兩處以上房產出租(兩處房產均須在妳的居住區外並不在同壹地區) 除壹處房產情況下的車輛費可抵扣外還可抵扣以下用途的車輛費: 收租用車費;監工用車費;及壹般管理用車費。

11. 房主本人的勞務費可否抵稅? 為什麽?

不能。因為在妳花時間修理房屋時必然耽誤了做其它工作來增加收入的機會。這實際上相當於抵了稅。

12. 租房虧損可否抵其他收入? 條件是什麽?

可以,但不能低於市價出租,人為地創造虧損。

13. 租房給親朋發生的費用可否抵稅?

可以,但必須和租給外人壹樣的標準收房租。

14. 符合基本住宅的條件是什麽?

作為稅法定義下的 “基本住宅” 須滿足以下四條:是壹個房產單元;妳部分或全部擁有這個房產;妳或妳的家屬本年內曾住在那裏;及妳指定他為妳的基本住宅。

15. 什麽時候妳應指定妳的基本住宅?

當妳出售或考慮出售妳的住宅時。

16. 指定基本住宅的利弊各是什麽?

利處: 賣房增值不須申報。

弊端:買房虧損不得抵稅;出租部分占比例必須較小;及房屋折舊不可抵稅。

17. 當妳改變房產的用途時稅務上會有什麽影響?

每當改變房產的用途時,稅法上視同房產按市價出售後立即購回作新途之用。 當從基本住房變為出租房屋時得失無需申報。 但當從出租房屋改為基本住房時,增值部分的百分之五十要記入應納稅所得,資本損失部分可沖抵當年,往年,或來年資本收益。

不過,當從基本住宅變為出租用房時妳可選擇用途視同不變,但須滿足以下條件:申報出租所得,但不抵扣房屋折舊。

當從出租用房改為基本住房時也可選擇延後到實際變賣時申報其資本增值,條件是該房屋從未抵扣過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