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房屋為***有產權的,必須有***有權人同意租賃的證明。
3、將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經營用房出租的,應提交規劃和房管部門同意的證明。
4、將房管部門直管公房內的場地出租的,應提交經房管部門同意的證明。
5、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
6、從根本上講,用於出租的房屋得不存在質量問題,沒有安全隱患,可以保障正常使用。
房屋出租註意事項
1、安全性
安全性保障既包括居住房屋周邊的治安環境,也包括房屋內部的安全性。所以我們在租賃房屋時既要根據自身的需求考量對周邊治安環境的要求,也要實地對房屋的門窗、煤氣、水電等安全性進行查驗。
2、費用
租賃房屋不僅需要支付房屋租金,後續還涉及到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煤氣費等。有的由承租方自主繳費,有的由出租方加價代為繳費,所以在決定是否租賃前需和出租方協商。同時,承租方需要確認是否存在出租方費用欠繳的情況,若存在,則雙方需要在正式租賃前進行協商。而且,以上事項均需寫入租賃合同中,以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若承租方計劃長期租賃該房產,則宜在正式租賃前協商好續租、租金增長方式等事宜,並將其寫入租賃合同中。
3、維護維修
房屋在使用中可能會出現損壞、老化等需要維護維修的情況,雙方可在正式租賃前對相關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協商,並寫入租賃合同中,以避免後續出現糾紛。
4、使用權與隱私權保護
承租方與出租方達成合作協議後,承租方擁有對租賃物充分的使用權,且承租方使用時的隱私權也必須得到充分的保護。所以,在達成合作協議前需要確保使用權與隱私權可以得到充分的保護。出租方在正式出租房屋後未經承租方的允許不可隨意進入出租屋、不可隨意動用承租方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