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或雙方具有本市戶口的未成年子女(指16周歲以下)。初中或高中學生可延長至19周歲,下同)。如果是繼父母,雙方應該結婚2年以上。
2.25歲以下未婚無業獨生子女。
3.父母是本市現役軍人,申請人符合隨軍隨調條件。
4.父親年滿60周歲、母親年滿55周歲,父母壹方或雙方有本市戶籍,子女戶籍全部不在本市的,允許壹方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遷入本市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