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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開展房地產市場等專項整治,重點整肅房地產交易秩序

澎湃新聞9月7日從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了解到,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9月3日發布《8部門轉發關於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

《通知》要求,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福建省公安廳、福建省自然資源廳、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中***福建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等8部門,結合實際,對提出實施意見認真貫徹執行。

《通知》明確整治重點,福建全省按照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細分領域組織開展房地產市場、租賃市場、物業管理專項整治。今年先行啟動實施房地產開發專項整治,強化預售資金監管;重點整肅房地產交易秩序,嚴懲捆綁車位等違規銷售行為。以後年度根據房地產市場形勢,制定當年重點整治項目。

福建省住建廳隨《通知》發布的附件《重點整治事項清單》,主要包括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住房租賃和物業服務4個方面。

其中提到,對於未按期交付符合《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品質的商品房,社區配套設施缺乏,房屋滲漏、開裂、空鼓等質量問題突出,影響居住使用;處置措施建議壹盤壹策,加強對逾期交房風險項目處置,續建資金封閉運行管理。引導購房者通過民事途徑追究開發企業違反合同約定的責任。挪用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沒有用於本項目在建工程的將責令整改,暫停預售資金撥付和預售審批;按照《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進行查處;記錄企業信用檔案;公開曝光。

房屋買賣方面***有11條整治清單,包括房地產經紀機構發布虛假房源信息,已成交房源沒有在1日內下架;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新建商品住房,拖延、拒絕購房者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的要求,購房款沒有由購房人賬戶(按揭放款賬戶)直接全額轉入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營銷代理機構、房地產經紀機構、相關房地產從業人員、銀行信貸人員,套取或協助購房者套取“經營貸”“消費貸”等非個人住房貸款用於購房,唆使購房人通過簽訂不真實成交價格的網簽合同,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違規收取“茶水費”等費用,變相漲價;捏造、散布不實信息,哄擡房價,炒作“學區房”概念,擾亂市場秩序等。

在住房租賃方面,從事住房租賃中介活動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和網絡信息平臺,以及轉租住房10套(間)以上的單位或個人(簡稱租賃企業),未向當地租賃主管部門提交開業報告即開展經營;輕資產住房租賃機構,通過“高進低出”“長收短付”形成資金池;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機構挪用承租人租金等,都將責令整改,公開曝光,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查處。

此外,《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要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難點和痛點問題,加大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力度,各市縣房地產主管部門牽頭,結合本地實際及點題整治等重點工作,認真制定本地區整治方案,確定當年度、當季度重點整治項目,細化工作安排,及時動員部署,開展專項行動。

同時開展全面整治。各市縣要全面排查問題線索,建立整治工作臺賬,認真核實、逐件處理、及時反饋。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實施聯合調查、聯合懲戒。並在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設立房地產市場整治工作專欄,公開曝光典型違法違規違紀案例,發揮警示震懾作用。

《通知》要求建立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聯絡員工作機制;進壹步完善“雙隨機 壹公開”工作機制,保持房地產市場監管的科學性、嚴謹性。推動實施社會檢查員和暗訪機制,完善公眾監督機制。加大處罰力度,依法依規聯合懲戒,記錄信用檔案並予以公開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門依法查處。全面實施行業主體信用評價機制,強化信用評價成果運用,實施差異化監管。

7月2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8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目標是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實現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監管制度不斷健全,監管信息系統基本建立,部門齊抓***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眾信訪投訴量顯著下降。

在8月3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表示,要堅持標本兼治,長效整治。運用法律、經濟、行政和信息化等手段,既解決當前房地產市場秩序的突出問題,又註重完善體制和機制,從源頭上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