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信息 - 海寧市公租房如何申請啊

海寧市公租房如何申請啊

第五章 申請和審核

第十六條 公***租賃住房由政府按規定,統壹組織向符合條件的租賃對象出租。公***租賃住房供應實行申請、審核、約見、到戶調查、公示等制度,公***租賃住房管理應建立嚴格的準入和退出機制。

第十七條 公***租賃住房申請以家庭或者符合條件的單身人士為基本申請單位。

每個申請家庭原則上以戶主作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作為***同申請人。

第十八條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以申請公***租賃住房:

(壹)具有所申請公***租賃住房所在地城鎮居民戶口2年以上;

(二)家庭收入符合政府劃定的中等偏下收入標準;

(三)無房且未承租公房;

(四)申請人必須是已婚居民或在規定年齡以上的單身居民。離異者最近壹次離婚須滿兩年。申請人已婚的,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必須作為***同申請人。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公***租賃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由政府根據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

對於在海寧市已辦理《浙江省居住證》且實際工作滿壹定年限的無房外來務工人員,政府提供的公***租賃住房房源每年確保不低於年度計劃分配總量的5%(其申請、分配的細則由市新居民事務局會同市規劃建設局另行制定)。

第十九條 公***租賃住房資格申請采取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民政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逐級審核並公示的方式認定。審核單位應當通過約見、入戶調查、鄰裏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二十條 申請公***租賃住房,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壹)申請對象在公布的公***租賃住房申請受理期限內,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如實填寫《海寧市公***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應當在受理期限結束之日起1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並提出初審意見,將初審意見報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組織人員進行調查,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信息告知民政部門,由民政部門進行收入核定;

(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送達的申請材料之日起,按照《海寧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辦法(試行)》,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進行審核;

(五)對家庭收入、住房狀況都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0天;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公***租賃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

第二十壹條 經審核公示通過的保障對象,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壹搖號、選房,發放準予租賃公***租賃住房的租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