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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沒有到期,但是提前壹個月通知房東了,他說要扣我壹個月押金,合法嗎?

如果合同中約定了違約扣押金,這種情況是合法的,如果雙方在租房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賠償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房東扣錢過多,可以提起民事訴訟進行維權。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依法簽訂租憑合同,保障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壹般是對房屋出租期限,房租費用和支付方式,違約金等做出約定。

法律分析

根相關法律規定,租房違約壹般會根據違約的實際情況來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提前退租是違反了租房合同中關於租房期限的規定,出租人可以要求扣除定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沒有約定的,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並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費。如果合同中有約定違約出租人有權不退押金的話,出租人有權不退還押金。如果合同中對提前退房沒有規定,可以在退房前提前通知業主,與業主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合同中約定的過高或過低的,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約定的違約金未達到實際損失金額的可認定約定過低,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變更違約金數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