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資車輛通行證網上辦理流程如下:
1.填寫申請信息。各級政府、管委會批準的開辦企業,指定專人通過交警服務號“業務辦理”中的“開辦運輸貨運車輛電子通行證”模塊,按要求上傳相關信息和開辦相關證明文件,如實填寫申辦車輛的始發地、途經省市、目的地、駕駛員等相關信息,並根據實際運輸情況填寫本市通行時間、通行區域等運輸信息;
2、經審查,批準開辦企業申報的運輸車輛和駕駛員,並經核查符合標準的,予以發放電子通行證;
3.證書的頒發和印刷。根據運輸路線和範圍,系統會自動生成不同顏色的“啟動運輸貨車電子通行證”及對應的電子二維碼,申請人可登錄申請界面進行查詢和打印。
:疫情期間沒有通行證怎麽處罰?
根據相關資料,不會進行處罰。但是沒有通行證是不能進出小區的。現就防疫期間加強通行證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非居民和沒有通行證的居民不允許進出社區。
2.對於春節期間從未離開過榮成的居民,將分別按照壹人壹卡壹車的標準發放通行證。
3.對回蓉居民(含在蓉購房或租房的外地居民),按規定在家觀察14天,觀察期滿前不發通行證。
4.外來務工人員需持企業回鄉證在所在社區登記,家屬按規定需在家觀察14天,觀察期未滿不得發放通行證。
5.對暫時沒有返回榮成的居民,建立臺賬,每天進行精準的逐戶排查,嚴格控制家中隔離居民,並逐戶出具明確的票據。最好去當地官方網站查看第壹手權威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壹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對傳染病的調查、檢驗、采集樣本和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不得泄露涉及個人隱私的相關信息和資料。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違法實施行政管理或者預防控制措施,侵犯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