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了廉租房可以不辦年審嗎
不可以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給城鎮居民中較低收入者。廉租房的來源主要是騰退的舊公房等。是國家和當地政府為了解決城市中低經濟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而建的普通住宅,不過廉租房獲得使用權前提是先符合廉租房供給條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請,並經過政府相關部門核實批準後,方能購、租、補。
二、壹個人能不能申請廉租房?
可以申請廉租房。《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辦法》規定: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請廉租住房:
第壹,申請家庭人均收入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收入標準;
第二,申請家庭人均現住房面積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面積標準;
第三,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為當地非農業常住戶口;
第四,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
第五,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規定的其他標準。6種情況下取消享受廉租住房資格:壹是未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狀況的;二是家庭人均收入連續壹年以上超出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收入標準的;三是因家庭人數減少或住房面積增加,人均住房面積超出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住房標準的;四是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五是將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的;六是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三、申請廉租房需要哪些條件
申請廉租房需要條件如下: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政府建設和籌集的公***租賃住房,承租人租住滿5年經市政府批準準予出售的,可以申請購買。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
(三)加強使用管理。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對象檔案,動態監測住房保障對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經濟狀況變化情況。建立公眾監督機制,落實信息公開,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定期檢查保障性住房使用情況,對違反規定將保障性住房出售、轉借、出租(轉租)、閑置、改變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或者合同約定收回。對中介機構違規代理出售、出租保障性住房的,應當依法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