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順利簽約,同時避免交易風險,每壹份合同或法律文件的簽署,基本上劃分為三個操作環節,分別是簽約前、簽約中和簽約後,現就每個環節的具體操作方法和註意事項說明如下。
(壹)合同簽訂前1、評估自身需求:買賣雙方、中介方壹定要清楚自己在合同中所處的地位及各自合同目的,以便維護自身利益的同時促成交易。
(1)買方壹定要分清購房目的是自己居住還是用來投資,準備買什麽樣的房,以什麽樣的價位和方式付款。
(2)
賣方壹定要分清售房目的是炒房套現還是置業升級,能接受什麽樣的價位和付款方式。
(3)
中介壹定要分清合同目的是代理壹方買房、賣房,還是中間提供居間服務和延伸服務。
2、進行信息批露:交易各方壹定要向他方批露自己交易信息,並主動詢問對方的交易信息,以便對合同要素進行充分考慮後,擬訂合同條款。
上述信息主要包括交易各方的主體資格信息、身份信息、聯絡信息、供需信息、服務內容、價款費用和合同標的等等,例如中介方在其經營場所公布房屋信息,包含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坐落、面積、建築物狀況、價格等)、產權狀況、房屋權利瑕疵或限制情況(如是否抵押、查封、出租)等等。
3、考察交易對象:這裏主要是搞清對方當事人和中介的單位名稱、經辦人員姓名、通信地址、聯系方式、營業範圍、資格資質、簽約權限等等,以免出現交易欺詐;必要時請專業律師協助調查。
4、調查合同標的:這裏主要是查明交易房屋的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查明房屋產權歸屬,是否為夫妻***同財產,或者是否為其他人所***有;查明房屋出售是否有條件限制,是否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權利瑕疵的情況;查明房屋是否屬於私搭亂建非法建築;查明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用和其他交費情況;查明房屋的權屬資料是否齊全;查明是否附送設備和裝修等等。
5、準備簽約資料:
(1)
買方應備資料有:自然人應準備身份證或護照,未成年人應準備戶口簿或出生證明,企業應提供營業執照,政府機關應提供政府批文。
(2)
賣方應備資料有:自然人應準備身份證或護照,未成年人應準備戶口簿或出生證明,企業應提供營業執照,政府機關應提供政府批文。房屋買賣合同或合法取得房屋證明,房地產證,購房發票、收據,水、電、費單據、物業管理合同等等。
(3)
中介方應備資料:營業執照、經紀業務備案證明,經紀人資格證書、身份證,收費標準等等。
以上資料有原件的提供原件,沒有原件的提供復印件。以上各方有委托代理人的,須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買方如是境外人士,所提供的公證材料是外文的需到翻譯公司翻譯,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授權委托書、合同等必須經境內、外機構公證、認證後方為有效。
(二)合同簽訂中1、核實簽約各方主體身份、簽約權限,審驗各方簽約主體資格。
2、審查合同條款,對合同條款進行詳細的了解和詢問,據理力爭,同時註意談判氣氛,必要時請專業律師協助,進行合同談判、條款修改、簽約等等。
3、審查合同價款:這裏主要是查明合同價款的構成,必要時應列明詳細清單,例如房屋價款、傭金、稅費的多少及其支付方式、支付條件等等;查明是否需要辦理銀行按揭貸款以及銀行貸款和資金監管方式;查明定金、誠意金、保證金的多少及其支付方式、支付條件、退還方式、退還條件;查明合同尾款的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查明未列入合同價款、費用的承擔方式和上限、下限;查明因市場變化帶來的交易價格波動防範措施。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如果有附屬設施壹起交易的,也應該明確價款。對於中介傭金應該明確委托價格、傭金數額,並有必要對交易失敗後的傭金退還做出約定。
4、審查房屋驗收、交接方式:這裏主要是查明房屋的交付時間、交付條件;查明房產手續是否齊備,以便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壹般來講,交房時要註意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裝修及附贈家電、家私等事項壹並進行驗收,並且要註意下水道是否堵塞,墻面是否滲水等房屋質量問題。建議在合同中明確附送設備設施的數量和品牌,抑或采用圖像資料作為合同附件。“房屋交付”條款中壹定要註明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年月日,以及賣方戶口遷移時間和方式及違約責任。鑒於戶口壹般無法強制遷出,買方對戶口遷出延遲問題應當采取慎重態度,必要時請律師在違約責任方面下點工夫。。
5、預設違約補救措施:這裏主要是寫明合同將會出現哪些違約情形,如何補救,如何承擔違約責任等等;包括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標準與給付方式,免責事由等等;如果出現爭議如何解決等等;合同的中止、終止、轉讓或解除等等。違約補救措施非常重要,可以有效降低和防範糾紛的發生,盡早解決各方紛爭,但是從實踐來看,其往往被交易各方所忽視。在二手房屬於集資房、房改房、軍產房或產權有限制、存在抵押、房地產證還沒有拿到的情況下,全面設計違約責任條款顯得尤為重要,壹定要請律師把關、起草。
6、審查合同中數字大小寫是否壹致,文字有無歧義或筆誤,如有立即改正。
7、審查簽約各方在合同上的署名和日期是否真實,避免張冠李戴。
(三)合同簽訂後1、買方需交納購房首付款或定金,切記此款應親自交給賣主,並由賣主出具收據。中介或其他人代收的,壹定要審查對方的委托授權書,確認對方是否有代收的權限,並索要收據。
2、索要對方聯系方式,以便以後跟蹤聯系。
3、做好履約準備,並協助對方履約,如有問題,立即反饋、溝通,並盡量留下書面證據。
(1)付款方式壹般分為雙方自行交易,中介機構代收、代付,銀行、交易中心、律師樓資金監管,其中委托第三方監管比較安全,能夠適當降低交易各方法律風險。
(2)
如采取按揭購房或轉按揭購房的方式進行交易,對沒有申請到預期的貸款額度的解決方法要先前進行特別約定。否則,將有可能使交易各方陷入僵局,導致產生合同糾紛。
(3)
為避免事後發生糾紛,建議在簽訂合同時查明房屋是否拖欠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用、銀行貸款等等,如有拖欠,應訂立相關協議並在合同價款中予以考慮。
(4)
盡量避免與中介發生矛盾,在合同中壹定要寫明中介傭金的計算標準和支付條件。
4、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這裏主要記載的是房屋、款項交付時間、交付期限、期間;交易各方履行合同的先後時間和順序,以及互相配合、協助的方式、方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