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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或出臺房屋租賃法 發布租賃指導價

羊城晚報記者李曉旭

圖/羊城晚報記者王磊

深圳每年引進人才數以萬計,而可售住宅面積並不能滿足人才安居置業的需求,住房問題成為不少想在深圳紮根的年輕人的“心頭病”。在今年深圳“兩會”上,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發聲,希望能夠在“以租為主、租售並舉、先租後買”的大背景下,發揮特區立法權的優勢,盡快規範房屋租賃市場,探索如何落實租購同權,並加強出租屋的管理。

去年套均租金上漲12%

“深圳2000多萬實際管理人口中,80%的人群租房居住;1041萬套存量住房中,70%長期處於租賃狀態。”深圳市政協委員聶竹青談及深圳租賃市場時列出了壹組數據:根據2018年年初統計,79.5%的租客表示租金上漲,其中有5.5%租金上漲500-1000元;有3.6%大幅度上漲,每月要多交1000元以上。記者從深圳市規劃國土委了解到,作為國內最發達、最活躍的租賃市場之壹,深圳***有各類出租住房(公寓、宿舍)約783萬套(間),約占住房存量套數的73.5%。

深圳貝殼上周發布“2018深圳樓市大數據”,2018年深圳商品住房平均單位租金為77.6元/平方米,套均租金5692元/套,分別較2017年上漲12.3%、12.0%。根據《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規劃》,期內全市將爭取完成100個城中村或舊住宅區、舊商業區綜合整治項目。城中村通過綜合整治,村民出租房配套設施及居住環境都大有改善,不少出租屋經營者則借機大幅漲租。在此情況下,深圳市提供給低收入工薪階層及剛踏出校門畢業生的低租金房源越來越少。

租客合法權益難以維護

深圳市政協委員聶竹青介紹,目前深圳房屋租賃暫未形成健康的、規範的市場秩序。比如租客的合法權益難以維護,目前深圳租賃處於絕對的賣方市場,租客的立場被動且弱勢,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健全,租客獲得的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還遠遠不夠。租客不能享受平等社會福利,租客在醫療、教育等社會公***服務方面,難以和購房者享受同等待遇。

“有部分租賃中介收購大量房源,以合同為依據,租賃權為抵押,進行社會性融資或做成融資產品,給金融安全和社會安全制造不穩定因素。”聶竹青認為,政府部門應該看緊租賃中介,加強對金融市場的監控力度,切實維護租客和房主利益、維護房屋租賃市場和金融市場安全穩定。對炒作租賃市場、哄擡租賃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租賃中介,給予嚴厲的行政處罰。建立租賃市場“黑名單”,加大處罰威懾,對惡意炒作、非法競爭的租賃中介實行市場禁入。

深圳市政協委員陳昳茹則表示,深圳尚未有規範的住房租賃合同文本,明確業主、出租人、中介、承租人多方的權利與義務,進行房屋租賃備案的情況不理想。

建議出臺租賃指導價

如何規範房屋租賃市場,建設宜居深圳?多位委員及代表紛紛出招。深圳市政協委員曹疊雲建議出臺居住房屋租賃法。具體來說,借鑒德國《房屋租賃法》,通過全市住建系統建立各區商品房租賃和農民房租賃指導價,指導價每年年中更新並公示,出租人必須根據指導價簽訂租賃合同,允許低於指導價,但不得超過指導價的20%,在租賃期限內不得漲租。

聶竹青則認為,深圳應該在租購同權上有所作為,加快相關政策的研究進度和增加政策的落實力度,房屋產權與公***服務資源掛鉤的機制適當松綁,讓租客享有子女就近入學、醫療保險等公***服務權益。同時要加大教育、醫療等公***服務資源的有效供給,縮小區域間的差距,確保租購同權更具可操作性。聶竹青建議,政府部門要增加租賃房源供給,擴大公租房、廉租房等公***租賃房的修建規模,適度保留農民房等低成本租賃住房。引導和控制社會資本有序、有節制地進入租賃市場,預防和解決模式本身的弊端,增加房源供給的同時,防止資本惡意入市。

作為全國住房租賃試點城市,深圳長租公寓市場發展迅猛。深圳市政協委員田惠宇認為,需出臺配套政策和監管措施,並完善“租金貸”業務,鼓勵商業銀行針對優質的長租公寓項目進行投資,且針對高素質人才設計和推出個人租房租賃的個性化貸款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