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想法1:“我簽約了,但還沒交訂金,所以可以毀約。”
糾正:在美國,公寓租約壹旦簽訂,就產生了法律效力,即使公寓尚未收取申請費、押金、房租等任何費用,合同也是有效的。
錯誤想法2:“我沒有真正簽字,只是在電子合同上打勾或輸入了名字首字母,不算簽約。”
糾正:現在很多公寓都引進了e-sign系統,不需要打印合同就可以在網上完成簽約,這壹類簽約形式同樣帶有法律效力,只要妳看到了合同,以對方要求的形式同意了合同,那就算簽約完成。
錯誤想法3:“我沒入住,公寓就沒有損失,憑什麽還找我要房租?”
糾正:簽約完成,租約對合同雙方都產生法律效力。租約對公寓的限制是:妳簽下的房間不能再租給別人。所以妳的毀約很可能造成的後果是:新學期已過,公寓再也無法將妳的房間租給別人,損失壹整年的房租。所以,這個責任必須由妳承擔。
錯誤想法4:“毀約頂多扣押金,我不在乎。”
糾正:就像前面說的,妳的毀約可能造成公寓壹整年的損失,所以公寓有權向妳追繳整個租期的房租。公寓壹般會先與妳本人溝通,拒不接受罰款者,公寓會將此次行為記入妳的租房記錄,可能告知妳的學校、甚至會訴諸法律。因此,毀約可能帶來的風險包括嚴重影響信用記錄、被學校勸退、被法庭傳喚,甚至被驅逐出境。
錯誤想法5:“我簽約了但我後來又決定不出國了,管他呢!”
糾正:即使如此,如果妳不與公寓溝通就私自毀約,可能會影響妳未來出國的各個方面。當然,如果妳打算這輩子再也不出國了,那這件事對妳的生活基本不會造成直接影響,但是,妳就不怕損RP麽?
基於以上,我當時在WeHousing那裏找的時候,學姐額外給我說過兩點:
1、租房合同必須認真閱讀,不要讓別人替妳簽字。
曾經有同學在國內找中介機構代租代簽,出現了根本沒見過合同,就”被簽約”的事情。小編在這裏提醒大家,簽訂租約前要認真閱讀合同,弄懂自己該享受的權益和要履行的責任義務都是什麽。同時,可以找人代申請代溝通,但就是不能找人替妳簽字,否則要承擔責任的是妳,而不是簽字者。
2、如果簽約之後不能入住,請及時通知公寓。
如果遇到特殊情況(比如簽證被check,換了學校等),導致簽約之後不能入住,請盡快通知公寓說明情況。公寓會有相應的措施讓雙方的損失都降到最低。壹般,如果妳自己能找到人接妳的lease,那麽可能不會產生罰款。或者公寓會要求妳支付壹定的手續費,然後由他們處理余下事宜。
還有什麽想問的我建議妳去WE官網去問問,特別靠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