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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號租房

問:2006年5月18租了壹套房子,簽了兩年的簡單租賃協議,但是住了十個月就不想租了。雖然今年只住了十幾個月,還是交了壹年的房租,但是房東不同意,讓我再交壹年的房租。想問壹下是不是沒交?

答:童軍法律在線咨詢將回答妳的問題。

簽訂商品房租賃合同後是否應該立即支付租金?

1.簽訂商品房租賃合同後是否應該立即支付租金?

如果可以在租賃雙方誠信的基礎上協商,可以在承租人入住時或者簽訂合同時支付。

二、房屋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承租人有權在租賃期內占有和使用該房屋。租賃期限屆滿後,原承租人有優先續租權。承租人的義務是按合同要求正確使用租賃房屋,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並在租賃期滿時將原房屋完好歸還出租人。

出租人的權利是監督房屋的合理使用,按合同收取租金,租賃期滿後收回出租的房屋。其義務是按合同規定將出租的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並定期檢查和維護房屋及設施,保證承租人的正常使用。

承租人和出租人還應考慮在合同中設定承租人在租賃期滿時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和裝飾的安排。即約定該等附著物的承租人自行拆除,恢復原貌;或者出租人打折買。

此外,還需要在合同中約定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處理方式以及爭議的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