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級黨政機關不得接待八達嶺-十三陵、承德避暑山莊外八廟、五臺山、太湖、普陀山、黃山、九華山、武夷山、廬山、泰山、武當山、武陵源(張家界)、白雲山、桂林漓江、亞熱帶海濱、峨眉山-樂山大佛、九寨溝-黃龍、黃果樹、西雙版納、西雙版納。
2.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的會議應當在本行政區域內舉行,不得在其他地區舉行;因工作需要確需跨行政區域召開會議的,必須報同級黨委政府批準。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與地方政府主要行政區域高度重合的,地方黨政機關應當在內部會議場所或者指定飯店召開會議。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在京外召開會議,必須嚴格執行會議費管理的有關規定。
會議主辦單位要合理安排會議日程,嚴格遵守報到和離會時限,嚴禁超出規定時限為參會人員提供住宿,嚴禁組織參觀、考察等與會議無關的活動。
三是黨政機關召開涉及旅遊、宗教、林業、地震、氣象、生態環保、國土資源、景區規劃等專業會議。確需在禁放名單上的景區舉辦的,應當完善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和審批。垂直管理單位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其他單位報同級黨委、政府批準。
四、嚴禁各級黨政機關以召開會議為名組織公款旅遊。嚴禁在會議費、培訓費、接待費中包含門票費、導遊費、景區設施使用費、往返景區交通費等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嚴禁將上述費用轉嫁給下屬單位、景區管理部門、接待服務場所、旅遊中介公司等單位。嚴禁違規要求旅遊景區管理部門、相關企業等單位免收上述費用。
五、財政部門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會議費用財務監督檢查制度,審計機關要建立會議費用定期審計監督制度,加大審計結果的公開力度,必要時對旅遊景區管理部門、接待服務場所、會議培訓中介機構等單位開展延伸監督檢查和審計,防止費用轉移,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違紀問題線索。
六、本通知適用於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CPPCC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 *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七、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壹致的,以本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