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扣除標準為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確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2、除第壹項所列城市外,戶籍人口654.38+0萬以上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654.38+065.438+000元;
3.戶籍人口不超過654.38+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的納稅人發生的住房租賃費用,可以按照規定扣除。專項扣除是否成功,會收到專項扣繳的提示信息,以確定專項扣除是否成功。
如果個稅申報住房租金信息核查失敗,填寫住房租金附加專項附加扣除時需要檢查所有信息是否填寫正確。
需要填寫的信息包括:房屋租賃信息和工作城市信息。在房屋租賃信息中,需要填寫租賃房屋的位置地址、租賃開始時間、租賃類型、租賃合同號。
因此,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的納稅人發生的住房租賃費用,可以按規定扣除。
法律依據:
國務院直轄市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十七條:
在主要工作城市無自有住房的納稅人發生的住房租賃費用,可按以下標準扣除:
(壹)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壹款所列城市外,市轄區戶籍人口100萬以上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戶籍人口不超過654.38+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納稅人配偶在納稅人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