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以融資租賃的方式從B公司租賃壹臺設備。合同的主要條款如下:
1.租期開始日期:20x 5 65438+10月1。
2.租期:20x 5 65438+10月1天~ ~ 20x 8 65438+2月31天,***4年。
3.租金支付:150000元,從租賃開始日起每年年底支付。
該機器在20x 4 65438+2月1日的公允價值為50萬元。
5.租賃合同約定的利率為7%(年利率)。
6.承租方和出租方的初始直接費用為1000元。
7.租賃期滿,甲公司有以65,438+000元的優惠價購買該機器的選擇權,預計該日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為80,000元。
(1)A公司采用實際利率法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1。計算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確定租賃資產的入賬價值。
最低租賃付款= 150000×4+100 = 600100(元)現值計算過程如下:
每期租金150000元的年金現值= =150000×PA(4 (4期,7%)。
優先購買權行權價格的現值復利100元= =100×PV(4 (4期,7%)。
查壹下表就知道了
Pa(第4階段,7%) = 3.3872
PV(第4階段,7%) = 0.7629
總現值= 150000×3.3872+100×0.7629 = 508080+76.29 = 508156.29(元)> 500000元。
其中PA(第4期,7%) = 3.3872。
PV(第四期,7%) = 0.7629的結果是怎麽算出來的?